1 查閱拍賣公告通過報紙、電視、拍賣公司網站、拍賣協會網站等尋找自己感興趣的拍賣標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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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競買咨詢與拍賣公司取得聯系,詳細了解標的相關情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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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實地勘察在《拍賣公告》公示的預展期間內到標的現場進行勘察,對標的現狀予以充分的認知,進而確定是否參與競買以及合理的心理價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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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簽定委托拍賣合同委托人和拍賣人就保留價、傭金標準、雙方的相關權利和義務等拍賣事宜進行協商,達成一致意見后簽定書面合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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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標的移交根據實際情況,將需要移交的標的或相關手續交由拍賣人保管;不便移交的由委托人保管,待拍賣成交后交由買受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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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拍賣人發布拍賣公告、舉行拍賣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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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結算交割拍賣人(或委托人)將成交標的移交給買受人;拍賣人按照約定與委托人進行成交價款和傭金結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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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未成交標的委托人可與拍賣人協商進行再次拍賣或撤回委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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